2022 年度大型科技公司计分卡执行摘要

我们对 14 个互联网数字平台再次进行了评估,尽管在某些方面取得了渐进式进展,但仍没有任何平台获得合格的分数。我们得出了令人不安的结论:当世界上许多成熟民主国家面临着持续的政治动荡,全球各地的专制主义日渐抬头,以及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之时,这些科技公司却仍满足于沿袭一成不变的模式。世界形势需要我们做出更多改变。 2022 年度数字权利排行榜大型科技公司计分卡(原为“数字权利排行榜企业责任指数”)是我们发布的第六版排名,这也是我们首次将数字平台与电信公司分开进行考核(更名后的“电信巨头计分卡”将于 2022 年第四季度发布)。此计分卡对 14 个数字平台涉及 300 多个政策和举措要素进行评估,生成数十万个数据点,审视这些公司在公司治理、言论自由和隐私保护方面的公开承诺。

2022 年度大型科技公司计分卡

作为今年的新亮点,我们突出了几项特定服务的评分,包括电子商务、虚拟助理和微软旗下的领英(首次加入排名)。继上一年度排名首次提出相关评估指标以来,今年我们也第一次有机会审视各公司在开发和部署两种算法系统(包括用于定向广告的算法系统)方面是否取得了进展。  
  • 推特凭借其详细的内容政策和有关用户生成内容审核的公开数据再次名列榜首。
  • 俄罗斯 Yandex 的得分变化最大(7.6 分),得益于其在公司治理、言论自由和隐私保护这三方面的政策重大改进。
  • 尽管亚马逊的得分有了显著提高,但仍与中国互联网巨头腾讯并列排名最末。我们根据标准要求各公司解释其执行内容规则的程序,但在这方面,亚马逊也仅获得了所有数字平台中的最低分(20%)。
  • 谷歌改进最少,而且连续两年,它是唯一一家总分下降的公司──原因在于通知搜索服务用户有关内容限制的政策以及有关 Gmail 电子邮件服务和谷歌云端硬盘加密的政策都已经过时。

特别关注:电子商务、虚拟助理和领英

  2020 年,我们将电子商务巨头亚马逊和阿里巴巴加入排名。尽管这两家公司的总部位于迥然不同的法律和政治环境中,但在我们的榜单上,两者都排名最末或接近最末。 我们从几个角度评估了这些公司的绩效,发现这两家公司与另一家中国公司腾讯一样,在公司治理方面都排在最末(阿里巴巴)或接近最末(亚马逊)。经过对这两家公司的电子商务服务 ,── Amazon.com 和淘宝网的评估做进一步研究后发现,亚马逊在公司治理方面险胜淘宝,但在言论自由和隐私保护方面却逊于对方。在查看虚拟助理的得分时,我们注意到类似情况:亚马逊的 Alexa 表现优于阿里巴巴的阿里精灵,但落后于苹果的 Siri 和谷歌助理。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发现,阿里巴巴的分数与位于中国和美国以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同类公司的得分一致,但亚马逊是个特例,与其他美国公司相比,其绩效在所有范畴中远远落后。 今年,我们首次评估了微软旗下的领英平台。在有关如何处理用户数据来开发机器学习模型以及公司如何应对人工智能偏见问题方面,它是为数不多的提供相关信息的服务之一。相比我们评估的中国和俄罗斯的社交媒体平台,尽管领英拥有更加透明的政策并更尊重用户权利,但它仍落后于美国同类平台脸书和推特,以及微软旗下的大部分其他服务。该平台在言论自由方面表现尤为薄弱,未能充分解释在何种情况下会根据内部规则或外部要求删除内容,或说明这些限制的数量。

好消息

自首次发布数字权利排行榜指数以来,越来越多的数字平台公开承诺保护用户言论自由和隐私。开展某种类型的人权尽职调查的公司数量也在逐年增加。 自去年以来,在排行榜中跻身前七的公司顺序没有变化。除谷歌略有下降外,所有公司在影响隐私和言论自由的政策方面至少都有小幅改善。 总部设在美国境外的数字平台同比变化连续三年领先。中国公司百度和腾讯增加了近 3 分,Yandex 的得分变化最大,部分归功于其发布的透明度报告,报告提供了了一些关于其如何应对政府要求披露用户数据的信息。自数字权利排行榜于 2017 年开始评估该公司以来,它还首次披露了应对数据泄露的政策。 许多公司也改进了公司治理措施。受益于设立委员会或其他上层管理机制以监督公司举措对言论自由和隐私的影响,八家公司提高了他们在治理和管理监督方面的得分。总的来说,平均得分最大的变化来自于披露安全措施改进,包括限制员工对数据的访问权限以及进行内部和第三方安全审计。
  • 雅虎──前身为威讯媒体,现在是我们排行榜中唯一一家被私募股权公司阿波罗全球管理公司收购后未公开交易的公司。由于其改进了有关安全和数据泄露的政策,雅虎的得分提高了近 3 分。
  • 微软披露了更多关于内容管理的信息,首次公布了其根据自身规则限制内容的数据。相比我们评估的其它服务,其旗下的必应搜索引擎披露了更多关于如何审核广告内容的数据。
  • 韩国 Kakao 是在大型科技公司计分卡上排名居于前半部分的唯一一家非美国公司,它成立了一个董事会级别的委员会来监督包括隐私和言论自由在内的问题。
  今年出现的另一个积极进展是,股东在推动科技行业的企业问责方面发出了强有力的声音──这些股东往往也是人权团体的重要盟友。我们见证了股东群体在公司治理改革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是时候打破在人权问题上阻碍股东的壁垒了 (It’s Time to Bring Down the Barriers Blocking Shareholders on Human Rights.)

坏消息

根据 2022 年度大型科技公司计分卡的研究结果,我们发现最令人担忧的是每个被评估的公司最后得分都不及格。尽管公众监督日益增强,大型科技平台仍然未能充分披露有关如何开展人权尽职调查、审核在线内容、测试与部署算法系统、及使用个人数据方面的信息。

继续应对商业模式问题:要拯救互联网,我们必须解决网络广告问题。

上榜的 14 家公司中,已连续两年没有一家在定向广告指标中获得高于 50% 的得分率。尽管这些公司通常制定了针对广告内容广告定向投放的规则,但独立研究表明,他们有时在执行这些规则方面做得很不理想。我们自己的研究也显示,在行业“领头羊”中,针对广告政策执行情况,几乎没有透明度报告。此外,没有一家公司公布对其为用户定制广告的机制实施全面人权影响评估。 我们一直在重申:与数字平台息息相关的社会弊病──仇恨言论、虚假信息、选举干扰等──与监控广告的商业模式有根本上的联系,而这种模式为 Alphabet、Meta 和推特等公司提供了支持。请参阅我们 2022 年度大型科技公司计分卡相关文章《如果不治理网络广告,互联网治理无从谈起。我们建议你这么做!》 (We Can’t Govern the Internet Without Governing Online Advertising. Here’s How to do it.),来深入了解这个问题和我们推荐的解决方案。

当涉及到如何开发和部署算法系统以及推测数据方面,各公司就开始搪塞用户。

上一年度排名中,我们首次提出了关于开发和部署算法及定向广告系统的披露标准。但无一家公司在这些标准上表现良好。那么之后,参与排名的公司在这些指标上是否取得任何进展?很遗憾,答案是没有。 只有微软因允许公开访问算法系统开发政策而赢得了一些得分,这得益于领英(今年首次加入计分卡评估)对其如何使用用户数据开发机器学习模型以及该平台如何解决大规模人工智能应用中的偏见提供了粗略说明。 在披露如何使用算法进行内容策划、推荐和排序方面,各公司表现较好。但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没有说明用户对此拥有哪些控制权。没有一家公司披露其将数据推测限制在满足服务所需的必要范围内。

中国互联网平台的战略性沉默使民间组织向大型科技公司追责变得更为复杂

中国公司是透明度最低的平台之一,但较过去仍有改进,部分是因为中国政府对曾经未受约束的行业进行了大规模打压。为了应对快速变化的监管环境,百度和腾讯都提供了更多关于治理流程方面的信息,这使两家公司在治理类指标上的得分有了明显提高。 然而,与往年类似,这些中国公司对如何应对政府要求仍三缄其口,只公布了有关删除内容和限制账户方面的一些无关痛痒的数据。电子商务平台阿里巴巴对其公司治理方面的信息公开最少,而百度对其影响言论自由的政策和措施披露最少。这三家公司都没有对其人权尽职调查相关工作提供太多信息。 作为我们研究方法的一部分,我们为各公司提供查看初步评估结果及提出异议的机会,但要提供符合我们标准的证据支持,以证明他们应该在未获得分的地方获得分数。今年,除了中国的数字平台(以及令人费解的谷歌),我们评估的每一个平台都提供了相关反馈。 尽管我们每年都在努力与之联系沟通,但似乎阿里巴巴、百度和腾讯这三大平台一直拒绝与我们接触。我们在《为什么中国公司拒绝对话?个中缘由错综复杂。》 (Why Won’t Chinese Companies Talk to Us? It’s Complicated.) 一文中讨论了中国大型科技平台与民间社会组织之间缺乏接触这一问题对全球科技治理和人权的影响。

政策建议

要实现一个支持并维护人权的全球互联网这一愿景,需要集体努力。公司、政府、投资者、民间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有所作为。 对于科技巨头,我们期望其公司政策和举措能更符合基于人权的标准要求以及遵循《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履行公司义务。这意味着我们要从根本上改变滥用权利的商业模式,加强人权尽职调查,在发展中国家尤需如此。 政府也需要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在下方概述了向政策制定者提出的首要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参阅我们关于股东改革治理网络广告的相关文章。我们将继续沿用去年发布的政策建议完整清单。

营造一个向公众负责的网络广告生态系统

现在正是政策制定者约束企业行为和遏制权利滥用的时候,这些行为和权利滥用都源于监控广告的商业模式。
  • 政策制定者应该全面禁止监控广告。最重要的是,我们认为必须禁止建立在侵犯隐私和算法歧视基础上的监控广告,以促成向尊重人权的方式转变。
  • 企业透明度:各公司应该对广告内容广告定向投放、广告播放位置(“品牌安全”)、广告买家以及定价方法等方面制定透明且执行良好的政策。他们应该在其透明度报告中提供有关广告政策执行情况的数据。应该促使他们披露如何在其播放广告的国家/地区遵守与广告(包括政治广告)相关的各种法律要求。他们还应该报告其在语言平等方面取得的进展:接受特定语言广告的公司应该能够有效审核该语言的广告。
  • 人权尽职调查和独立审计:各公司应对其所有广告政策和相关执行程序进行人权影响评估。他们还应允许独立研究人员和监管机构获得广告相关数据,包括能够帮助他们独立核实公司关于规则执行的声明的数据。
  • 申诉和补救机制:所有的执行系统都会发生错误,因此提供申诉和其他补救机制必不可少。广告商应能够在其广告被错误驳回时提出申诉,而公益监管机构应该建立机制,确保禁播广告不会通过审核。

消除阻碍股东解决人权问题的障碍

为了保障人们在持有股份的公司中获得真正的权益,我们必须摒弃可以允许公司在高层积聚权力的系统性力量。美国的政策制定者应该:
  • 终止多重股权结构。国会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必须强制要求具有不平等投票权股权结构的公司采用日落条款,并完全禁止新上市公司发行无表决权股票。在完全废除这些结构之前,应要求保留这些结构的公司公开披露所有权和表决权之间的差异。
  • 废除阻碍股东人权行动的规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必须废除 2020 年通过的规则,这些规则基于持股情况限制了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迫使小股东被边缘化),提高了股东重新提交提案所需的支持门槛,并制约了股东建立联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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